为进一步规范崂山风景区旅游秩序,营造和谐有序旅游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旅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前期,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会同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针对辖区内非法喊客、拉客、揽客、带路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2024年7月10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已对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进行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姜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现敦促其他有类似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人员自即日起于5日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对投案自首、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悔罪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存在侥幸心理、拒不配合工作的,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维护崂山旅游秩序稳定是每个市民的义务和责任,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旅游秩序的维护和整治工作,主动对发现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情况查实后,将根据规定视情予以奖励。
举报、报警电话0532-55580110。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2024年7月22日